107MW/214MWh!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
8月29日,国家能源集团发布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采购总规模107MW/214MWh,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投资海南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7MW/14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山东公司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100MW/200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预制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
投标人须满足2小时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1GWh,其中不少于200MWh储能集成系统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
详情如下:
(资料图片)
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3年第二批储能系统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837,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东营市垦利区)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海南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海南省文昌市境内,利用鱼塘水域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约0.94km2 (折合约1415亩),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19.7863°,东经110.7571°,距离海南文昌城区直线距离约20km。项目场址整体平坦开阔,周围无高大建筑物遮挡。场址与X189县道相邻,对外交通便利。本项目光伏部分额定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已配置18MW/36MWh储能系统布置在光伏电站升压站内,现增配建设1套7MW/14MWh的储能电池系统。
(2)国华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祝阿镇后颜村,储能电站内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储能系统布置在国华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场地内。配套建设一套100MW/20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
2.1.2招标范围: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华投资海南公司文昌神华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7MW/14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国华投资山东公司齐河储能示范性项目100MW/200MWh储能集成系统(电芯为磷酸铁锂))以及配套的预制舱、冷却、消防、安全等设施。
储能系统及配套设施所需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池舱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系统、能量管理系统(EMS)、电缆、光纤、配电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环境监测子系统、安全警卫子系统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抽检配合、现场安装指导、交接试验、现场调试、协助验收;所有设备、材料的保管、倒运、到货验收、检测等;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指导、调试、试验、现场培训、现场服务、设备对接等;根据电网公司要求的配套设施采购、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工作;负责储能电站安装指导、调试。负责本项目设备、系统与升压站的连接、调试并网。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交货,或按招标人要求日期供货。
2.1.5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本次投标标的物的储能电池电芯制造商或为储能变流器PCS制造商或为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制造商。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2小时储能系统(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供货业绩不低于1GWh,其中不少于200MWh储能集成系统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供货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关键物资名称型号及技术参数等信息页(至少包含电芯和PCS的品牌、型号等主要部件的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供货证明可以是到货单、收货单、验收单等能证明已完成项目全部供货的材料(证明材料须有最终用户盖章)。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储能电池电芯、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管理系统BMS)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